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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等3部门 | 《全国林草生态重点基础设施“十五五”建设方案》(附下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厅(局)、林草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高质量推进“十五五”林草生态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编制了《全国林草生态重点基础设施“十五五”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全国林草生态重点基础设施“十五五”建设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林草建设,强调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林草兴则生态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有关任务,高质量推进“十五五”林草生态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林草生态保护建设短板,着力完善资源保护、培育、利用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装备系统升级,统筹推动森林草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8%,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林草种质资源保存数量达到30万份以上;年均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控制在0.7‰、1.8%以内,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1.5%、9%以内;建成现代化国有林场1000个、国家储备林1250万亩,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及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有关专项规划部署,有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支持开展营造林5800万亩,退化草原修复1900万亩,加强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持续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二)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贯彻落实《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完善国家公园、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强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推进候鸟迁飞通道保护修复,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完成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400个、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150个。

(三)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利用。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及资源利用需求,着力完善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统筹提高生态用种生产供应能力,促进良种使用率和自给率显著提升。建设林木种质资源库60个、草种质资源圃15个,建设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和保供繁育基地45个,建成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表型鉴定平台。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聚焦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统筹加强现代化装备、专业设施、信息化集成、航空护林等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火灾防控治理能力。打造机械化专业队伍1000支以上,建设防火道路1.5万公里,建设改造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系统2万套。新建或升级完善航空护林站25处,研究购置改装大型固定翼灭火飞机。

(五)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围绕松材线虫病、食叶害虫、林草鼠害等防治对象,在林草有害生物高风险区域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防治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灾害防控能力稳步增强。项目区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超过85%,推动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设施设备迭代升级,抵御重大生物灾害能力显著增强。

(六)现代化国有林场装备建设。按照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原则,围绕国有林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快国有林场技术装备升级完善,健全现代化国有林场资源管护体系,持续提高林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特色产业发展潜力。支持1000个国有林场开展现代化装备建设,促进相关林场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富民惠民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七)国家储备林建设。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水光热条件较好、年降水量在600毫米以上、可利用林地面积较大或森林资源较丰富的浙江、福建、广西等14个省区,统筹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有效增强优质木材培育、储备和生产能力。完成集约人工林栽培335万亩、现有林改培915万亩。

三、支持政策

  (一)“硬投资”方面

1.支持渠道。通过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利用、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现代化国有林场装备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2.支持标准。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现代化国有林场装备建设等项目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中央支持比例分别为60%、70%、80%、80%,其中新建、改造防火应急道路中央投资分别不超过50万元/公里、30万元/公里;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项目中央支持80%,乡土树种保供繁育基地、采种良种基地、草种基地项目中央支持40%;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中央支持标准为集约人工林栽培900元/亩、现有林改培650元/亩,且不超过项目资本金的50%。由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中央单位和西藏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例为100%(产业类项目除外)。

  (二)“软建设”方面

1.加强制度保障。编制印发《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和《全国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方案(2026—2030年)》,修订《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公布新一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和国家草种质资源圃。根据有关国家级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动态调整相关项目布局。修订《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编制生态保护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指南,强化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竣工验收全流程指导。

2.创新建管机制。按照“实施一批、前期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推进机制,建立项目联审及技术审查机制,确保项目技术路线合理、建设规模适当、资金闭合完整。建立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调度及实施效果监测评估制度,适时开展第三方监测评价。因地制宜推广以工代赈等项目建设方式,带动周边群众就业增收,统筹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强化产业发展。研究起草壮大林草产业政策文件,加快推进深化集体林改先行区建设,优化公益林、商品林结构,推广林(草)事服务中心等模式,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林草经营。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分类探索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加快培育拓展新场景新产品,积极打造新经济增长点。

四、 保障措施

落实中央统筹、 省负总责、 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投资和用林用草等要素保障。强化与财政、审计及金融监管机构协作,切实保障政府投资效益。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创新项目建管运营机制。强化科技赋能,积极推动迭代技术应用,加快相关领域装备和技术升级,为提升林草生态保护建设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

1.“十五五”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备选项目布局

2.“十五五”国家草种质资源圃备选项目布局

3.“十五五”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备选项目布局

4.“十五五”采种基地和保供繁育基地备选项目布局

5.“十五五”航空护林站建设备选项目布局

6.“十五五”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备选项目

7.“十五五”国家储备林建设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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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农经 〔2026〕270号-《全国林草生态重点基础设施“十五五”建设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