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5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一条规定,现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兰樨2号’白花草木樨等19个草品种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可以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7日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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