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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

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成果,加快推进我省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按照省政府部署,现就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这次机构改革,将发展改革委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国土资源部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着力理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度重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业投资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能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理顺职责关系,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后的优势。要把今年的建设任务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深、抓实、抓细。今年下达到各项目县(市、区)的建设任务,必须实打实、硬碰硬完成,而且必须是今年新开工建设的任务,不能搞“移花接木”和图库搬家,不能用旧项目抵新任务,确保按时向省政府硬帐硬结,确保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后开好局、起好步。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

(一)要科学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是否满足“旱涝保收、集中连片”这个基本要求,是否满足符合上图入库标准这个必要条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尊重民意、民办公助的原则,统筹高标准农田项目布局,充分考虑项目建后管护,科学编制年度实施方案计划。

(二)要严格做好立项选址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严把项目立项条件关。项目区要有明确的区域范围,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

(三)要精细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一是要优选服务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选取具备农田建设相应资质、良好信誉和业绩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二是要严格方案评审。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专家对所辖县(市、区)报送的初步设计进行初评。初步评审意见和设计文本应于9月15日前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厅9月底完成审查批复工作。三是要强化计划执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招投标、11月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5月底前完成大部分工程实物工程量、6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开展省级验收。

(四)要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要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理、群众监督”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项目质量飞检力度,随机抽取一批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飞检,对暴露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要加强项目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强化中间产品、隐蔽工程质量监督,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多措并举,切实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各地要调整优化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范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争取地方财政部门的支持,进一步挖掘资金整合潜力,确保今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不低于“十三五”期间的平均水平。

(二)创新投融资模式。在高标准农田资金投入标准上,各地可依据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和具体建设内容合理确定,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亩均资金投入标准不低于2000元。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通过增加地方财政投入、转贷债券、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提高亩均投入标准。积极引导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在不突破一事一议限定额度标准的前提下,引导支持受益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投劳。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严禁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

四、着眼长远,调整优化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布局

目前,国家正在修编完善至2022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省级层面建设规划修编工作也即将开始。各地要切实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的重要职责,从长计议,尽早谋划,扎实做好规划修编的各项工作。

(一)摸清底数,及早谋划。在抓紧完成好今年度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认真总结前期建设的经验成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把握本地高标准建设总体实际情况。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其它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支持配合,确保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为科学规划实施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供重要依据和基础。

(二)规划统领,优化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要着眼于实现乡村振兴,加快实现从单一目标任务向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和社会经济发展转变。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调整优化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达到“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综合要求,实现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生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五、科学管理,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机制

(一)落实好项目定期调度制度。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我省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部、省都已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各地也要高度重视、同步跟进,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切实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要建立项目进度信息填报专人负责制和上报内容主要负责人把关制,落实责任,严格把关,确保报送及时、内容详实、信息真实、数据准确。

(二)健全监督约束和评价考核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突出关键环节,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落实责任主体,推行公告公示制,加大责任追究、考评奖惩和群众监督力度。省厅将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开展建设任务、质量、成效、管理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评价和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现奖优罚劣。

(三)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要坚守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廉洁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廉政纪律,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忠诚担当、清正廉洁、高效精干的农田建设干部队伍;要严把项目建设“验收关”“审计关”“巡视关”,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严格跟踪问责问效,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抓好整改落实,对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用追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